名称

竹口镇

拼音

Zhúkǒu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浙江省

所在城市

丽水市

所在区县

庆元县

名称含义

竹口溪是镇内主要河流,接纳下济、岩后、柏渡、西边诸流后,经新窑入闽江,镇以溪而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因境内河流而得名。1987年12月,根据浙民复[1987]147号文件批复,同意竹口乡改为建制镇。

名称历史

明属荣庆乡钦丰里,清属荣庆乡第九、十二都。民国初称竹口镇,1931年改称竹新乡。1949年5月17日庆元和平解放,9月24日成立竹口区人民政府。1950年改竹口区。1956年3月撤销区建制。1957年4月恢复竹口区。1958年并入龙泉后,划归梅岭区。1959年2月划出曹岭等村,改为黄田管理区,1969年9月13日,建立竹口公社。1975年8月,恢复庆元县建制后,建立区革命领导小组,辖竹口、黄田、黄真、三济等4个公社。1978年8月,恢复区公所,辖竹口、黄田、黄真、三济等4个公社。1983年12月竹口公社分设竹口、黄新2个乡,黄田公社分设黄田、三坑2个乡。1984年6月,政社分设,公社改为乡(镇)人民政府,大队改为行政村。1987年12月竹口改为建制镇,1992年5月由竹口镇、黄新乡、三坑乡扩并而成。 近年来竹口镇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,先后被评为“东海明珠文化乡镇”“浙江省教育强镇”,2001年被党中央授予“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”光荣称号,2002年,被中央文明委评为“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”。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