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番禺区
拼音
Pānyú Qū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广东省
所在城市
广州市
所在区县
番禺区
名称含义
“番禺”一名的由来,历代省志、府志、县志多持“二山”说。《后汉书·地理志》《元和郡县志》《广东通志》等古籍认为,因该县治辖内有番山、禺山两座山,因此命名为“番禺”。此外还有“一山”说。根据《水经注》记载,“番”是指辖内的番山,“禺”即隅,指附近的地方,“番禺”意为番山及其附近地带。
名称起源
1983年12月,番禺人民公社改为番禺区。1992年5月,撤县改市(县级)。2000年5月,经国务院批准(国函〔2000〕44号),撤销番禺市,设立番禺区。
名称历史
始建于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为南海郡郡治所在地。原县境广阔,从汉代至清朝,先后直接或间接划出今珠江三角洲主要县市和香港、澳门地区。清代至民国前期,番禺和南海分东西两半管治广州城。清代,广州城区东部为番禺县捕属(意为“典史管属”)。民国初期沿袭清末旧制。1921年2月,广州市政厅成立。1933年,番禺县署从广州城内迁至禺南新造。1945年,又迁至市桥。1958年1月,禺东、禺北17乡及江高镇划入广州市郊区。1958年9月,全县改称“番禺人民公社”。1958年12月,番禺、顺德合并为番顺县。1959年6月,番禺、顺德分别复县;同年7月,中山县的大岗镇公社和大岗公社、万顷沙公社及珠江华侨农场划归番禺。1983年12月,番禺人民公社改为番禺区(番禺区名称首次出现)。1992年5月,撤县改市(县级)。2000年5月,撤市设区。2005年4月,从番禺区析出南沙街道、万顷沙镇、横沥镇、黄阁镇以及灵山镇的庙南村、七一村和庙青村、东涌镇庆盛村、沙公堡村、石排村,设立南沙区。2012年9月,番禺区东涌、大岗、榄核3个镇划归南沙区。沿用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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