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丰县

名称

咸丰县

拼音

Xiánfēng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湖北省

所在城市
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咸丰县

名称含义

县名取“咸庆丰年”之意,古有“荆南雄镇”、“楚蜀屏翰”之誉,今有湖北“西大门”之称。该地名以美好寓意命名。

名称起源

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改土归流,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、龙潭、金峒、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置咸丰县。

名称历史

周朝以前属蛮夷国。周期初年是巴子国的地方,以后是子国地。战国是楚国巫郡的地方;秦朝属黔中郡。汉朝属武陵郡。东汉合到南郡。三国到晋朝属建平郡管辖。齐梁时属宜都郡管辖。北周乌飞县辖咸丰、来凤、宣恩三县。隋朝开夷县今咸丰、来凤两县地方,属施州管辖。唐朝,取消开夷县设清江县(包括现在的恩施、宣恩、来凤、咸丰、利川大片地方)。五代又划分现在的咸丰、来凤两县地方为感化州。宋朝为富州地,后改为羁縻柔远州,初名懿州,后改为安定州。元至三十一年(1294),改州设散毛府。至正六年(1346),改为散毛寨,同时设置唐崖司、龙潭司、金峒司。明洪武五年(1372),定其地;七年(1374),割散毛司地之半(今咸丰县龙潭河以南地)设大田军民千户所,辖大旺、龙潭、唐崖、金峒、西坪各司地;二十三年(1390),置大田军民千户守御所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,改土归流,将大田军民大户所及唐崖、龙潭、金峒、西坪各土司地共设一县,经湖广总督迈桂奏请清世宗皇帝钦定为咸丰县,盖取“咸庆丰年”之意。1912年,废府存县,直隶于省。1915年,属荆南道。1926年,属施鹤道。1927年,广道复隶于省。1928年,属鄂西行政委员会。1932年,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。1936年4月16日,改为第七督察区专员公署。1949年,咸丰均属之。1949年11月11日,县城解放,咸丰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,隶属湖北省恩施地区行政公署(原为恩施地区专员公署)。1970年,属恩施地区。1983年,属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1993年,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