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和县
拼音
Hé Xiàn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安徽省
所在城市
马鞍山市
所在区县
和县
名称含义
因北朝·北齐天保六年(555),梁、齐两国于历阳协和,取其和好,和睦之意,因此改历阳为和州;民国遂改为和县,后一直沿用至今。
名称起源
古名为历阳,因县南有历水而得名。北齐天保六年(555年),梁齐两国于历阳协和,改历阳为和州。民国时期遂改为和县,后一直沿用至今。
名称历史
古称历阳。周朝为扬州邑。春秋初属楚后入吴,吴亡入越,越亡仍入楚。秦嬴政元年(前221),置历阳县。西汉时期属淮南国。王莽新朝,一度改为明义县,后仍复原称。东汉属扬州,治所历阳。三国时期属吴。晋太康六年(285)属扬州淮南郡。永兴元年(304),置历阳郡。南朝宋永初三年(422),历阳郡属南豫州。文帝元嘉七年(430),罢南豫州并豫州,历阳郡属豫州。孝武帝大明三年(459),分淮南北,复置二豫州,历阳郡属南豫州。北朝北齐天保六年(555),改历阳郡为和州。隋大业三年(607),复置历阳郡。唐武德三年(620),复为和州。天宝元年(742),和州复改为历阳郡;乾元元年(758),历阳郡仍改为和州,属淮南节度使。宋代和州为上州,置和州防御使,统于淮南西路。元代至元十三年(1276),置和州镇守万户府,属淮西总管府;至元十四年(1277),改置和州安抚司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升为和州路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复降为和州,属庐州路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,设直隶和州,属京师。清宣统三年(1911),改和州为和县,直属省都督。1914年至1928年属安庆道。1949年初属巢湖地区,12月划归南京市管辖。1950年春,仍属巢湖地区。1952年,归芜湖专署管辖。1958年12月,和县与含山县合并为和含县,划归马鞍山市,治所历阳镇。1999年7月,巢湖撤地设市,和县属巢湖市辖县。2011年8月22日,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,撤销地级巢湖市,和县(不含沈巷镇)划归马鞍山市管辖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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