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湖寮镇

拼音

Húliáo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广东省

所在城市

梅州市

所在区县

大埔县

名称含义

相传该地原为湖泊,汉晋时,有人于湖边搭棚寮以居,后由于河流冲积及人工围湖,发展成为村落,遂名湖寮。

名称起源

1980年,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。

名称历史

东晋义熙九年(413),置义招县安置来自北方移民,县城即在湖寮村(今古城)。原居民对外来移民一视同仁,故又有“同仁”别称,“湖寮”与“同仁”之地名并存沿用,今湖寮圩镇仍有同仁路。明代称属东山社、双坑社、黄坑社、湖寮社;清代称属同仁社(原湖黄社,东山月甲、黎双社、莒村月甲,今并为一);1928年置同仁区,1937年同仁区并为梅河区,1941年仍置梅河区;新中国成立后,设湖寮区(第五区),1957年地分湖寮乡、双坑乡,属湖寮乡,驻址均在龙岗;1958年10月为湖寮公社;1961年县治从茶阳迁湖寮后仍为公社;1980年10月分湖寮公社和湖寮镇,以湖寮公社的城东、城中、城西3个生产大队设立湖寮镇;1983年冬分湖寮区、湖寮镇,湖寮公社改称湖寮区;1985年撤区设湖寮镇,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