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新繁街道

拼音

Xīnfán Jiēdào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四川省

所在城市

成都市

所在区县

新都区

名称含义

东蜀杜宇氏时,即为繁邑,蜀汉延熙十年(247)和十七年(254)后主刘禅令姜维收招抚来的凉州胡人(今甘肃东南部陇西地区少数民族)安置于繁县(今彭县蒙阳竹瓦地界),然后又逐步将繁县人和已成为繁县人的"凉州人"迁移部分到繁县境内的青白江(今名)南(即今新繁附近地区)屯垦,故称此地为"新繁"。

名称起源

取物产丰富、人烟繁盛之意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新繁是四川省历史文化名镇,古名“繁邑”,距今约2800年历史,素有“川西碧玉”之美誉。东蜀杜宇氏时,即为繁邑,蜀汉延熙十年(247)和十七年(254)后主刘禅令姜维收招抚来的凉州胡人(今甘肃东南部陇西地区少数民族)安置于繁县(今彭县蒙阳竹瓦地界),然后又逐步将繁县人和已成为繁县人的"凉州人"迁移部分到繁县境内的清白江(今名)南(即今新繁附近地区)屯垦,故称此地为"新繁",但仍属繁县管辖。北周明帝武成二年(560)将繁县(今彭县蒙阳附近)迁入"新繁"(今新繁镇西门外),并正式更繁县名称为"新繁"。期间,隋文帝开皇元年至隋越王杨侗皇二年(602至627)和明洪武九至十三年(1376至1380)新繁县的建置曾两度撤销,并入成都县。1936年实行甲保制度,新繁划为三区九个联保,今新繁镇及附城四周属第一区的新民联保,辖十九个保,1949年新繁划为六乡镇,撤县。新民联保更名为繁江镇,直属于县。新中国成立后,仍沿旧制,1950年10月非常甲保制,城外农村的六个保更为农村,城内的十三个保,改为十三个居民委员会。1953年划出城外农村的六个村成立繁江乡,1955年撤销繁江乡;所辖六个村分别划归新农乡,竹友乡,清白乡,1956年繁江镇更名"新繁县城关镇",将十三个居民委员会合并为四个居民委员会。1958年,成立“新繁县人民公社”。下设新农、清白、新民、龙桥、竹友、大丰、龙安、高宁、利济、清流等10个大队,这是全国唯一县级人民公社。1960年2月新都新繁两县合并,城关镇更名为“新繁镇”。1965年7月,新繁镇并入新都县。新繁镇名沿用至今。2019年撤镇设街道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