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源市

名称

河源市

拼音

Héyuán Shì

类别

地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广东省

所在区县

河源市

名称含义

唐朝李吉甫《元和郡县志》载:“河源,本汉龙川县之地,齐于此置河源县,以县东、北三百里有三河之源,故名也。”三河为连平河、忠信河、新丰河。

名称起源

南朝齐永明元年(483),龙川析置河源县。1988年1月,撤销河源县,设立地级河源市。以地处三河之源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战国时期属楚国。秦汉魏晋时,为龙川县。南朝齐永明元年(483),龙川析地置河源县,属南海郡。南朝梁天监二年(503),属梁化郡。隋唐属循州。南汉乾亨元年(917),属祯州。宋天禧五年(1021),改祯州为惠州。元属惠州路。明洪武二年(1369),循州并入惠州。清属惠州府。1912—1920年,属潮循道。1947年,分属广东第五、第七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,属东江专区。1952年,分属粤东和粤北行政区。1956年,改属惠阳专区。1958年,将和平并入连平,与龙川、河源划归韶关专区,紫金属汕头专区。1962年,恢复连平、和平两县。1963年,龙川、和平、连平、河源、紫金复归惠阳专区,1970年,属惠阳地区。1988年1月,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,设立地级河源市,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