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孝泉镇

拼音

Xiàoquán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四川省

所在城市

德阳市

所在区县

旌阳区

名称含义

东汉年间,汛乡姜诗为人至孝,汉明帝时被举为孝廉,任江阳(今泸州)县官。因其母听说家乡临江之水可治眼疾,遂辞官背母千里回乡,其妻庞三春每天从七八里外临江挑水为婆婆洗眼睛,婆婆喜欢吃鱼,夫妻两日日烹鱼让婆婆与邻居婆婆共享。后来婆婆听信谗言,百般刁难媳妇,还逼迫姜诗休妻,庞氏尽管饱受委屈,寄身白衣庵,每天拾柴为生,还买鱼托邻居送给婆婆。庞氏子安安也懂孝道,每天从上学口粮中抓出一把米,积捧成袋送与母亲,还代母亲挑水为婆婆洗眼,不慎溺水身亡。姜诗一家的行孝感动了神灵,舍侧突然冒出一泉,味如江水,每天跃出鲤鱼一对供庞氏孝敬婆婆。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二十四孝之一的“涌泉跃鲤”。北宋徽宗政和年间,此地取名姜诗镇,到北宋英宗治平年间,为避讳大孝子之名,本其事迹又改名孝泉镇。

名称起源

以历史典故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东汉时期为广汉郡雒县“汎(fàn)乡”。北宋徽宗政和年间,名姜诗镇。北宋英宗治平年间(1064年),为孝泉镇,沿用至今。清朝末年隶属德阳县新村二甲。民国元年(1911)隶属德阳县南二区。民国二十九年(1940)孝泉镇分为孝泉、跃鲤两个乡。1951年土地改革时,分置孝泉镇、跃鲤乡、孝泉乡(后为孝扬乡)。1958年9月,孝泉镇、跃鲤乡、孝扬乡合并为孝泉人民公社。1965年镇社分置为孝泉镇、孝泉人民公社。1984年恢复乡村建置,孝泉人民公社恢复设置为孝泉乡、跃鲤乡。1986年10月撤孝泉乡、跃鲤乡并入孝泉镇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