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新鄂鄂伦春族乡

拼音

Xīn'è Èlúnchūnzú Xiāng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黑龙江省

所在城市

黑河市

所在区县

逊克县

名称含义

意为获得了新生的鄂伦春族。

名称起源

原为鄂伦春人游猎的地区,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了关怀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,动员鄂伦春族下山定居。1953年春,由国家扶助,择地建房,同年9月,建立鄂伦春族新村,命名“新鄂”。

名称历史

1956年4月,设置新鄂鄂伦春族乡。1959年7月,改为新鄂鄂伦春族公社。1984年4月,改为新鄂鄂伦春族乡。隶属逊克县管辖。名称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