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县

名称

蒲县

拼音

Pú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山西省

所在城市

临汾市

所在区县

蒲县

名称含义

因相传此地为上古隐士蒲伊子隐居之地,尧王访蒲伊子,向蒲伊子请教富国强民之策,并拜蒲伊子为师,蒲伊子隐居之处取名蒲伊村,石门山一带统称蒲子山,故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隋大业二年(606)改蒲子县为蒲县。以境内蒲子山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古蒲子国。春秋晋蒲邑地,重耳所居。战国蒲阳地,属魏。北魏正平二年(452)置定阳县及五城郡,郡县治今黑龙关。太和二十一年(497)废定阳,置石城县(治所移今薛关镇略东村),又置平昌县,治今古县乡古县村,俱属五城郡。北周大象元年(579)于石城故城置蒲子县,属五城郡,平昌县属龙泉郡。隋开皇元年(581),蒲子县治由黑龙关移至萁城(晋克城),五年(585)平昌县改称蒲川县,县治移至今薛关镇略东村,大业二年(606),改蒲子县为蒲县,省蒲川县并入,移县治于今址,属龙泉镇。唐武德二年(619),改为昌州,唐贞观元年(627),省昌州及所领县,以蒲县属隰州。五代、宋胥属隰州。金兴定五年(1221)正月,升蒲州。天兴三年(1234)废蒲州,复为蒲县,属隰州。元至元三年(1266),并入隰川县(今隰县),三十一年(1294)七月复置,属隰州直隶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),隶平阳府。清雍正二年(1724)改隶吉州,九年(1731),又归隶隰州。1913年,属河东道。1927年直属山西省。1937年隶山西省第六行政区。1946年属晋绥边区第九专区。1949年属陕甘宁边区晋南行署;同年10月改隶晋南中心专属(驻临汾)。1950属临汾专区。1954年属晋南专区(驻临汾)。1958年10月蒲县并入吕梁县。1959年10月复置蒲县。1970年属临汾地区。2000年属临汾市。

蒲县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