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

名称

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

拼音

Wéichǎng Mǎnzú Měnggǔzú Zìzhì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北省

所在城市

承德市

所在区县

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

名称含义

清康熙二十年(1681),康熙帝为“肄武绥藩”,在此设置木兰围场而得名。木兰为满语,汉语“哨鹿”之意,即猎人用木制的长哨仿效吹出雄鹿求偶的声音,引诱雌鹿出现,以便围猎。“木兰围场”即为哨鹿、行围狩猎之场所。清朝在“木兰围场”设七十二围,因大部分在该县,故得名围场县。

名称起源

1989年,经批准撤销围场县,设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。沿用围场县名。

名称历史

原为蒙古部落游牧地。清康熙二十年(1681),在此设“木兰围场”,满族意为“哨鹿之所”,直属理藩院,为清帝“岁举秋狝大典”、“习武绥远”之地,禁止民入。实为皇家特区和自然保护区。同治元年(1862)始,开围招民垦荒。光绪二年(1876),设粮捕同知及司狱,署名围场粮捕厅,衙署设罕特穆尔川二道沟。六年(1880)九月,粮捕厅衙署移至克勒沟,属承德府。三十一年(1905)十月,改围场粮捕厅为抚民厅,属直隶省口北道。三十二年(1906),再次开放垦荒,设木植总局于锥子山。1912年,废厅,划归热河都统署管辖。1913年,置围场县,治克勒沟,属热河特别行政区。1928年,直属热河省。1930年6月,移县治于锥子山(今围场镇)。1945年8月,围场第一次解放,属冀热辽解放区。后在北部新拨设围北县,围北县部分地区曾划归赤西县;在西部半截塔设围西县,围西县部分地区曾划归滦河县。1947年,围场第二次全境解放,恢复围场县,驻锥子山镇,属热西专区。1948年9月,撤销滦河县;12月,撤销赤西县,划出的部分地区先后划归。1949年,仍属热河省。1955年,属河北省承德专区。1960年,属承德市。1961年,复属承德专区。1967年,属承德地区。1989年6月29日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围场县,设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。1990年6月12日,正式挂牌成立,仍属承德地区。1993年,划归承德市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