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芦溪县
拼音
Lúxī Xiàn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江西省
所在城市
萍乡市
所在区县
芦溪县
名称含义
因境内袁河两岸多芦苇而得名。
名称起源
1971年1月,萍乡市下设县级区,芦溪境地设置为芦溪区。1997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芦溪撤区设县,芦溪区改为芦溪县。
名称历史
春秋时属吴,战国时属楚。秦代,属长沙郡。汉代,增设豫章郡,属豫章郡宜春县。三国后期吴王宝鼎二年(267),吴帝乌程侯孙皓分豫章、庐陵、长沙3郡接壤之地设安成郡。又分宜春西境,置萍乡县,隶属安成郡,县治芦溪古岗(现芦溪镇古城村)。晋太康元年(280),晋武帝灭吴,将扬州的安成郡划属荆州,萍乡县隶属荆州安成郡。元康元年(291),设江州,安成郡划属江州,萍乡县隶属江州安成郡。南北朝,萍乡县一直隶属江州安成郡。隋开皇九年(589)至隋开皇十一年(591),萍乡县隶属江州安成郡。隋开皇十一年(591),废安成郡,置袁州,萍乡县隶属袁州。隋大业元年(605),改袁州为宜春郡,萍乡县隶属宜春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),萍乡县隶属宜春郡。唐武德二年(619),萍乡县隶属宜春郡,县署治所由芦溪古岗迁至现萍乡市城区凤凰池。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、民国(619~1949),芦溪境地隶属萍乡县不变。唐代贞观元年(627),萍乡县属江南道袁州。唐代开元二十一年(733),属江南西道袁州。宋代开宝八年(975),萍乡县属江南西路袁州。元代至元十九年(1282),萍乡县属江西行省袁州路(府)。明洪武九年(1376),萍乡县属江西布政使司袁州府。清代顺治二年(1645),萍乡县属江西省袁州府。1913年,直属江西省。1914年,属江西省庐陵道。1932年,属江西省第八行政区。1942年,属江西省第二行政区。新中国成立后,1949年至1960年,芦溪境地隶属萍乡县不变。1949年7月,萍乡解放,萍乡县属袁州分区;同年8月,境内区划跨2区7乡。1950年,属袁州专区,芦溪境地跨越4区43乡3街。1952年,属南昌专区,芦溪境地跨越5区72乡4街。1956年,为2区22乡3个乡级镇。1958年,实行“人民公社化”,芦溪境地划分为8个人民公社。1959年,属宜春专区。1960年,萍乡县撤县设市,芦溪境地隶属宜春专区萍乡市,跨越3区19个公社3镇1场。1966年4月,撤区扩社,划分为12个公社3镇1场。1968年至1969年,扩社并队,芦溪境地为4个公社3镇1场。1970年,萍乡市升格为省辖市。1971年1月,萍乡市下设县级区,芦溪境地设置为芦溪区,隶属萍乡市,辖4个公社3镇1场。1972年,增设麻田公社、茅店公社。1974年,增设河下公社。1984年,撤销人民公社建制,恢复乡镇建制。全区辖8乡3镇1场。1990年,增设源南乡。同年国营万龙山垦殖场改为万龙山乡(场)。1993年,南坑撤乡建镇,1996年,银河撤乡建镇。1997年11月,经国务院批准,芦溪撤区设县,芦溪区改为芦溪县,隶属萍乡市,县治芦溪镇,下辖7个乡,5个镇,180个村民委员会,20个居民委员会。2003年9月4日,华云、麻田分别并入万龙山、新泉两乡。2003年末,辖芦溪、宣风、上埠、南坑、银河5个镇,源南、长丰、张佳坊、新泉、万龙山5个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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