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

名称

泰安市

拼音

Tài'ān Shì

类别

地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山东省

所在区县

泰安市

名称含义

泰安之名取自《周易》“履而泰,然后安”之语。因寓泰山安则天下皆安、“国泰民安”之意而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伪齐政权在奉符县境内分袭庆府设立泰安军,泰安之名从此启用。1985年3月,泰安市升为省辖地级市。

名称历史

春秋时期,泰山下建博邑,邑址在今泰城东南15千米的旧县村。秦统一后,设博阳县。汉武帝元狩元年(前122),置泰山郡。元封元年(前110),汉武帝在泰山以东设立新县,以奉祀泰山,名奉高,其址在今泰安城东25千米的故县村。唐乾封元年(666),唐高宗封禅泰山后,将博城县更名为乾封县。唐中后期及五代,设置岱岳镇。宋太祖将乾封县由旧县迁至岱岳镇,今泰安城区一带遂成为泰山地区的行政中心。宋真宗封禅泰山时,将县名改为奉符,在今旧镇村设新城。金朝所属刘齐政权在奉符县境内分袭庆府设立泰安军,泰安之名从此启用。金大定二十二年(1182),升泰安军为泰安州。清雍正二年(1724),为直隶州。雍正十三年(1735),升为泰安府。1958年6月,以泰安县城及其近郊地区置泰山市,仍属泰安专区;同年12月12日,撤销泰安专区,改属济南市;旋于同月29日,撤销泰安县,并入泰山市,泰山市同时更名为泰安市。1961年7月,恢复泰安专区,泰安市复属之,并为专署机关驻地。1963年3月,撤销泰安市,恢复泰安县,以原市行政区域为该县行政区域,隶属关系不变。1982年1月,再度撤县置市,属泰安地区。1985年3月,泰安市升为省辖地级市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