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湖口镇

拼音

Húkǒu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广东省

所在城市

韶关市

所在区县

南雄市

名称含义

因相传此地原为湖泊的出口处,故名。

名称起源

1986年11月10日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(粤府函〔1986〕253号)批准,由湖口区改湖口镇。

名称历史

明代属惠杨乡乌源都。清咸丰四年(1854)废都建约。民国属南雄第二区长平乡。1951年划分为湖口、里和、长市、新湖、承平、太和等小乡。1956年合并为湖口乡。1958年属红旗人民公社。1961年建立湖口人民公社。1983年11月改为湖口区公所。1986年11月改为镇,并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