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

名称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

拼音

Bortala Mongol Zìzhìzhōu

类别

地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
所在区县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

名称含义

博尔塔拉,蒙古语,史称尔博落脱儿,亦称博罗塔拉、波罗他拉、博乐乐塔拉,均系蒙古语同名异译,意为“青色草原”。

名称起源

1955年,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区改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。以蒙古语“博尔塔拉”命名。因在春暖花开之际,草原上生长的大片低矮花草,被风吹动,草原呈现银灰色,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秦汉时期为月氏和乌孙的游牧地。西汉神爵三年(前59),置西域都护府,属之。隋、唐属西突厥,唐设双河都督府。元属阿力麻里行省。明末清初为准噶尔部游牧地。清移察哈尔蒙古在此游牧,隶伊犁参赞大臣。光绪十四年(1888),属精河直隶厅,隶伊塔道。1913年,设精河县。1920年,由精河县析置博乐县。1942年,由博乐县析置温泉县。属伊犁行政区。1954年,成立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区,辖博乐、精河、温泉3县。1955年,改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。1985年,博乐撤县改市。2012年,成立县级阿拉山口市。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

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