蠡县

名称

蠡县

拼音

Lǐ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北省

所在城市

保定市

所在区县

蠡县

名称含义

蠡县,盖取汉蠡吾县之首字为名,明嘉靖十三年《蠡县志》载:“以地近瀛海,污下多虫”,故名蠡。

名称起源

明洪武八年(1375)改蠡州为蠡县。县以州名。

名称历史

秦属恒山、钜鹿两郡地。西汉置陆成县,属中山国(郡)。东汉省入蠡吾县,本初元年(146),析置博陵县,属博陵郡。三国魏改名博陆县,属河间郡。北魏更名博野县,徙治今蠡吾,属高阳郡。北齐蠡吾县废入。唐武德五年(622),置蠡州,因近瀛海为沼甸卑湿之地,污下多虫,故名。治博野县。宋雍熙四年(987),在博野县置宁边军,后改永宁军。金天会七年(1129),升为宁州。天德三年(1151),改名蠡州,仍辖博野县。蒙古至元三年(1266),析博野县东境(相当今县域)入蠡州。明洪武八年(1375),改蠡州为蠡县,县以州名,属保定府。1913年,属范阳道。1914年,属保定道。1928年直隶河北省。1937年10月,建立蠡县抗日民主政府,属冀中政治主任公署第二专区。1939年,改属第四专区。1945年8月,蠡县解放,属第七专区,翌年6月,改属第九专区。1949年8月,属河北省定县专区。1954年划为保定专区。1958年10月,蠡县、高阳合并,称高阳县,县政府驻地高阳县城。1962年,恢复蠡县设置,属保定专区。1968年8月,保定专区改称保定地区,蠡县隶之。1994年底,保定地市合并,属保定市。

蠡县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