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龙市

名称

和龙市

拼音

Hélóng Shì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吉林省

所在城市

延边朝鲜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和龙市

名称含义

因驻地和龙峪而得名。“和龙峪”一名始见于清光绪九年(1883)的《吉林朝鲜商民贸易地方章程》之中。据《今县释名》载:“和龙,清置,因和龙峪为名,峪即黑山岭。”和龙峪因地形而得名。该地东南有南岗山,重峦叠嶂,逶迤连绵,西侧为丘陵地带,聚落处于中间河谷盆地。据考证“和龙峪”一词由满语、汉语结合而成,“两山夹一沟”的意思,“和龙”系满语,意为“山谷”;“峪”系汉语“山谷”之意。

名称起源

光绪二十八年(1902),设和龙峪分防经历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设和龙县。

名称历史

清朝初年,将包括和龙在内的延边地区划为封禁区。光绪七年(1881),解除封禁,实行移民实边政策,和龙有大批移民迁入。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(1902年12月),设和龙峪分防经历。宣统二年(1910),撤销和龙峪分防经历,改设和龙县,隶属吉林省东南路分巡兵备道。1914年6月,隶属延吉道。1932年3月,伪满洲国成立,此后设伪间岛省,和龙县属伪间岛省。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,成立和龙县临时政府,隶属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1946年1月,隶属于吉林省。1952年9月,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区。1955年12月,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,和龙县归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。1993年7月,撤销和龙县,改置为县级和龙市,仍隶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