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福贡县

拼音

Fúgòng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云南省

所在城市

怒江傈僳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福贡县

名称含义

取“福”字意即幸福、安康;取“贡”即高黎贡山,意为幸福安康的高黎贡山山麓之民众,故而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因寓意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西汉属越嶲郡地。东汉属永昌郡地。三国两晋属云南郡地。唐南诏属谋统(今鹤庆)铁桥节度地。宋大理国属丽江临西县(今维西县)地。清康熙年间分属鹤庆府地、丽江府维西守备厅。1912年,怒俅殖边队第一小队进驻上帕镇(县城)设立上帕殖边公署,福贡开始设治。1916年,改为上帕行政公署,1928年,康乐设治局,1935年,改称福贡设治局。1951年11月,改设福贡县设治局。1952年11月,报经国务院批准,成立福贡傈僳族自治区。1954年8月,又改设福贡县和碧江县,隶属怒江傈僳族自治区。1957年1月18日,怒江僳僳族自治区改怒江傈傈族自治州,1958年10月,福贡县撤销。1959年11月恢复福贡县建制。1986年12月,国务院决定撤销原碧江县建制,将原属碧江县管辖的匹河、子里甲、架科底三个区划归福贡县管辖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