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昌乐县
拼音
Chānglè Xiàn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山东省
所在城市
潍坊市
所在区县
昌乐县
名称含义
据丁锡田《稼民杂著·山东县名溯源》载,昌乐因取都昌一邑安乐之意而得名。
名称起源
宋建隆三年(962),取境内“都昌”“长乐”两地名之尾字,取名昌乐县。
名称历史
西周太公吕望始封之地,称营丘。春秋曾为杞国地。战国为齐国地。秦为齐郡地。西汉置营陵县于营丘(今昌乐镇东南22.5公里古城),为北海郡治所;又别置柳泉县,又为剧县地。东汉废柳泉县,徙剧县于柳泉县城西,为北海国治。三国魏北海国徙治平寿,营陵县、剧县随属。西晋初改属东莞郡,元康十年(300),改属高密郡。北魏营陵县改属平昌郡,剧县仍属北海郡,又徙今昌邑市境之都昌县来属。北齐废营陵县、剧县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),复置营陵县,改名为营丘。大业八年(612),营丘县、都昌县俱废入北海县。唐武德二年(619),复置营丘县、都昌县。六年(623),省都昌县。八年(625),省营丘县入北海县。宋建隆三年(962),以北海县为军,境域置昌乐县,属之。乾德三年(965),升北海军为潍州,改昌乐县为安仁县,不久复称昌乐县。金时,昌乐县属山东东路潍州。元时,昌乐县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潍州。至元三年(1337),昌乐县并入北海。明洪武初年,复置昌乐县。九年(1376),昌乐县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。清沿明制,昌乐县属山东省青州府。1913年,昌乐县属山东省胶东道。1925年,属淄青道。1928年,裁道存县,昌乐县直属山东省。1944年,昌乐境内共产党领导的临东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,属鲁中区沂山专区。1945年8月底,临东县撤销;9月,昌乐县民主政府在尧山区大桃花村成立。1948年5月,昌乐县解放,昌乐县民主政府改称昌乐县人民政府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昌乐县属昌潍专区。1967年3月,昌潍专区改为昌潍地区。1981年7月,复改为潍坊地区。1983年10月,潍坊地区改为潍坊市,昌乐县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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