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山市

名称

乐山市

拼音

Lèshān Shì

类别

地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四川省

所在区县

乐山市

名称含义

古称嘉州。嘉州以取“郡土嘉美”之意得名,又有“士大夫之郡”的美誉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),取“城西南五里有‘至乐山’为名”,乐山以此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以山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古蜀国地。秦置南安、武阳两县,属蜀郡。汉改隶犍为郡。南北朝梁太清二年(548),于齐通郡置青州,州郡同治今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。西魏改青州名眉州。北周保定元年(561),废眉州复青州,于原南安县地置平羌郡及平羌县,郡县同治平羌(今乐山)。大成元年(579),省青州置嘉州,治仍平羌。隋大业二年(606),嘉州改名眉州,次年改眉山郡,治龙游(今乐山)。唐武德元年(618),废眉山郡,复名嘉州,二年析嘉州分置眉州,治通义县(今东坡区)。南宋庆元元年(1195),升嘉州为嘉定府。开禧元年(1205),嘉定府置嘉庆军,后复嘉定府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),嘉定府从成都路析出,置嘉定府路,领原嘉定府辖县及眉、邛、雅、黎四州,属川西行枢密院。十五年(1278),撤枢密院,置宣慰司,嘉定府属之。明洪武四年(1371),废路复嘉定府。九年(1376),嘉定府降为州,省龙游入州,眉、邛、荣州降为县,属嘉定州。十三年(1380),眉县复升眉州。清顺治元年(1644),于嘉定置平定府,领嘉定州。十四年,清廷置四川总督,次年废平定府复置嘉定州及上川道,州道同治嘉定。康熙八年(1669),置建昌道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升嘉定州为府,增置乐山县,府县同治嘉定城,仍属建昌道。1912年,废道制,裁乐山县入嘉定府,直隶四川军政府,次年复道制废嘉定府,复置乐山县。1935年,今境属第五行政督察区,专署设乐山。1949年12月16日,乐山解放。1950年,置乐山专区。1951年,析犍为、乐山两县地建五通桥市。1953年,眉山专区撤销,辖县眉山、夹江、洪雅、彭山、青神、丹棱划入。1958年,仁寿县自内江专区划入。1959年3月,五通桥市改为区,入乐山县。1962年7月,恢复五通桥市,直隶乐山专区。1964年5月,五通桥市复改区,仍隶乐山专区。为1968年成立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。1978年,乐山县、五通桥区合置乐山市(县级)。是年撤销地区革命委员会,建立地区行政公署。同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峨边、马边县划入,析峨边县地置金口河工农示范区(县级)。1979年,改金口河工农区。1985年,撤乐山地区置乐山市。原乐山市改市中区,并析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。金口河工农区改名金口河区。1988年,撤销峨眉县,改置峨眉山市,归省直辖,乐山市代管。1997年,析乐山市仁寿、眉山、洪雅、丹棱、彭山、青神县复置眉山地区。

乐山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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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