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平镇

名称

和平镇

拼音

Hépíng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黑龙江省

所在城市

黑河市

所在区县

五大连池市

名称含义

取“没有战争,人与人之间没有敌视和暴力,人人友善”之意,表达了人们刚刚远离了战争之苦,对幸福、平安生活的向往和渴望。

名称起源

因民众祈愿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始建于1914年,丈放荒地时编排的顺序号,为兴字16号,隶属讷河县第四区管辖。1915年划归克山县管辖。1929年3月,划归德都设治局管辖,为第三区。1931年改划为德都设置局第四区管辖。1938年3月,隶属西和村管辖。1945年11月,德都解放后更名为解放村。1946年3月,设置西和区,为区政府驻地。1949年6月,改为第四区。1956年3月,撤区划乡,设和平乡。1958年成立和平人民公社。1959年,划入青山大公社,设立和平管理区,隶属北安市管辖。1961年4月,和平、四平两个管理区合并,成立和平人民公社,隶属德都县管辖。1966年9月,将和平人民公社分为和平、四平两个公社。1984年,撤销公社,更名为和平乡,隶属德都县。 1985年8月,撤乡设置和平镇。1996年德都县与原五大连池市合并成立五大连池市,隶属五大连池市。2001年3月,四平乡并入。名称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