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朗镇

名称

大朗镇

拼音

Dàlǎng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广东省

所在区县

东莞市

名称含义

因盛产蓢草(芦蒸的俗名)而得名大蓢,故名曰“大蓢”,后便于书写,遂将“蓢”写成“朗”,故称大朗。在此设镇,故名。

名称起源

1987年,由广东省人民政府(粤府函〔1987〕237号)批准设立。

名称历史

晋咸和六年(331)至南北朝梁朝(551)年间立过怀安侯国。南宋末,命名大朗。1948年属东莞县第三区管辖,称大朗乡。新中国成立初期分属东莞县第一区、第二区。1952年为第四区。1954年,大朗乡改乡级镇。1955年9月,东莞县四区改称大朗区。1957年12月,撤区并大乡,析分为大朗、东坑、黄江3个大乡。1958年公社化,大朗、黄江两个大乡合并成立大朗人民公社。1983年改公社为区公所,称大朗区。1987年撤区建镇,称大朗镇,名称沿用至今。

大朗镇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