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滨区

名称

卫滨区

拼音

Wèibīn Qū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南省

所在城市

新乡市

所在区县

卫滨区

名称含义

因境内河流得名。卫河位于春秋卫地,素有“卫漕”之称,故得名。辖区位于卫河以南,故名卫滨区。

名称起源

原为新华区。2004年,更名卫滨区。

名称历史

夏属《禹贡》冀州。商属畿内。西周属鄘国。春秋属晋地。战国属魏。秦属三川郡汲邑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,改新中乡为获嘉县。隋开皇六年(586),割获嘉、汲县二邑地置新乡县。1948年,为新乡市第二区。1951年,第二区改为第一区。1953年,撤销第四区,分别划入第一、二、三区。1955年,第一区改设新华区。1959年,成立新华公社。1961年,复为新华区。1968年,石榴园划入红旗区,红旗区部分区域划入新华区。2003年,辖区卫河以北区域划入郊区(现牧野区),原郊区平原乡的10个村、新乡县合河乡的4个村、大召营镇的7个村、洪门镇的5个村合并设立平原乡,划入新华区(现卫滨区)。2004年,新华区更名为卫滨区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