峰峰矿区

名称

峰峰矿区

拼音

Fēngfēng Kuàngqū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北省

所在城市

邯郸市

所在区县

峰峰矿区

名称含义

峰峰之名来历含义有二说:一说,据《金史》“五行志”载:金泰和二年(1202)八月,有凤鸟落于鼓山,皇帝以“凤凰出世,天象大吉,颁诏天下”,故取名“奉凤村”,大约在清代后期,演化为“峰峰村”。另说,据南朝宋《永初古今山川记》载:“鼓山有二石,其形如鼓,南北相对”,鼓山便因此而得名,鼓山南北相对的两座山峰,便成为“峰峰”两字叠音的源头。现在峰峰作为地名,广义指峰峰矿区,狭义指峰峰镇和峰峰村。因原驻地峰峰矿务局所在地“峰峰村”而命名。

名称起源

1950年,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,析武安、磁县与煤矿有联系的村庄和与瓷业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村庄,以及建有纺织厂的和村设立峰峰矿区,由邯郸专署领导。因峰峰矿务局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1950年5月5日,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,准予建立峰峰矿区,由邯郸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接领导。1952年6月改归河北省人民政府直辖。1953年,区委、区政府驻地,分别从峰峰矿务局、彭城镇迁驻临水镇滏阳路。1955年2月,经国务院批准,峰峰矿区改建峰峰市(丁等市),由省政府直辖。1956年10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转呈国务院批准将邯郸市与峰峰市合并,并决定撤销峰峰市,将峰峰市所属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邯郸市领导,12月13日邯郸市批准设立峰峰矿区。2015年2月由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,由临水镇析出部分村庄和城市社区设立滏阳东路街道,峰峰矿区人民政府驻滏阳东路街道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