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金霍洛旗

名称

伊金霍洛旗

拼音

Ejen Hôrôô Qí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内蒙古自治区

所在城市

鄂尔多斯市

所在区县

伊金霍洛旗

名称含义

“伊金霍洛”系蒙古语,意为“圣主陵园”,因境内有成吉思汗陵园而得名,故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伊金霍洛旗,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行政区。1958年,郡王旗、札萨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,以境内成吉思汗陵园取名。

名称历史

伊金霍洛旗,秦时属新置秦中。西汉分属西河、朔方、上郡。东汉仍沿西汉旧制,南匈奴降汉后,为南匈奴各部驻牧地。北魏天赐三年(406),铁弗匈奴赫连勃勃,脱离后秦;占据朔方郡和今陕北、宁夏南部,称夏。永兴五年(431),在乌审旗无定河南筑统万城。札、郡两旗属夏的畿内地。大夏胜光四年(431),旗境隶属于北魏。大统元年(535),北魏分为东西魏,本旗属西魏。隋唐时分属榆林郡、宥州郡、朔方郡及银川地。宋淳化年间(994),属东胜、云内二州及延安路。清顺治六年(1649),属左翼中旗即郡王旗。乾隆元年(1736)属右翼前末旗,俗称札萨克旗。郡、札两旗初封旗时,疆域南至长城,北至达拉特旗,西至杭锦旗、乌审旗,东至准格尔旗,南北长约160公里,东西110公里。郡王旗下设4个哈拉(参领),17苏木,札萨克旗设东、中、西哈拉,下设13苏木。各苏木无疆域界限,遂水草游牧。清光绪年间(1871—1908),将南北分别划给神木县、东胜厅外,郡王旗制缩为东西扎兰,全旗由17个苏木变为东四苏木、西四苏木;札萨克旗制未变动。1939年,郡王旗设立了10个保,50个甲;札萨克旗设立1个联保办事处,下设3个保,后调整为1个保3个甲,下设7个邻。1947年,又调整为1个乡,3个保。1948年,将原东胜县管辖之平治乡三个保(今布连乡南部)、爱民乡五个保(今纳林塔、新庙大部)划入郡王旗。郡王旗初设置六个区,31个行政村。1954年,撤销了三区,将其第二乡划给东胜县,将原六区改为三区,共调整为30个乡。1958年,撤销了区的建制,调整合并为15个乡。1958年,上半年调整为12个乡,1个镇。1958年11月5日,札、郡两旗合并,暂称札郡旗,建立5个人民公社。1959年1月15日,更名为伊金霍洛旗,统一调整为8个公社,1个镇。1961年,调整为12个公社,1个镇。1962年,调整为15个公社,1个镇。1964年,旗政府迁往阿勒腾席热后,撤销了新街镇,新置阿勒腾席热镇,新街农村与原札萨克公社合建新街公社。1983年,将伊金霍洛、台格、苏布尔嘎3个公社改为苏木;将红海子、布尔台格、布连、公尼召、红庆河、纳林希里、台吉召、合同庙、哈巴格希、纳林陶亥、新庙11个公社改为乡,阿勒腾席热镇公社改为镇,并恢复新街建制,改新街公社为新街镇管辖。2005年11月,将哈巴格希乡划入东胜区,红海子乡、阿勒腾席热镇合并为阿勒腾席热镇,新街镇、台格苏木合并为札萨克镇,红庆河乡、纳林希里乡合并为红庆河镇,伊金霍洛苏木、公尼召乡(原查干桃林)合并为伊金霍洛镇,布尔台格乡、布连乡合并为乌兰木伦镇,纳林陶亥乡、新庙乡合并为纳林陶亥镇,苏布尔嘎苏木、台吉召乡、合同庙乡合并为苏布尔嘎镇。

伊金霍洛旗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