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太平镇

拼音

Tàipíng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湖北省

所在城市
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鹤峰县

名称含义

“太平”指“物华人丰,太平盛世”;镇:是四级行政区名。

名称起源

1680年,因战乱、天灾等原因迁至此地的人们,见此地虽林莽丛丛,然气候适宜,物种繁多,地势平阔,得天独厚,是适于人类居住的风水宝地,于是便不辞辛劳伐木垦荒,开河种地。历经多年,把此地建成了一个平畴沃野,水田连缀、旱地纵横、河道疏浚、道路畅通、房舍粼粼、人影熙熙,买卖繁荣,人们乐业安居,一派太平盛世景象,故名。

名称历史

清康熙十九年(1680)属容美土司管辖,清朝末期,属清朝崇让乡(西乡)在田里太平保管辖。1912年,属民国协和乡太平镇保管辖。1929年县苏维埃成立,属二区区政府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1934年民国恢复管理,属一区(驻地鹤峰城)城关区管辖。1935年,缩区建联保,属一区(驻地鹤峰城)城关区联保堰塘坪保管辖。1941年,民国政府废联保设乡,属县辖区太平乡(驻地太平镇)太平保管辖。1950年3月,废旧制改保为村,属一区(区政府驻地太平镇)城关区太平乡管辖。1951年9月建立乡(镇)政权,属一区(区政府驻地太平镇)城关区太平镇管辖。1953年,区政府改称区公所(区公所驻地城关镇),属于一区城关镇管辖。1955年12月全县调整区划,七区改为六区,属一区城关区管辖。1956年至1958年春全县缩减并乡,属一区城关镇管辖。1958年春再缩减并乡,城关区分建为城关、太平两个人民公社,属太平人民公社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1960年12月恢复区建制,属于太平管理区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1975年撤大区并社,属太平人民公社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1984年恢复区乡行政区划,属太平管理区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1997年1月撤区建乡,设立太平乡,属太平乡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2001年6月,撤销管理区,属太平乡(驻地太平镇)管辖。2014年太平撤乡升为太平镇,属太平镇(驻地太平镇)管辖至今。2023年4月,行政村布局优化调整,下辖1个社区,13个村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