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昌邑区
拼音
Chāngyì Qū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吉林省
所在城市
吉林市
所在区县
昌邑区
名称含义
因境内昌邑屯得名。源于山东省昌邑县。据徐、孙、李三姓宗谱考,清朝乾隆初年,山东昌邑县徐家官庄、下西营庄、李家郜庄等地的饥民,逃荒来到了吉林城东空无人烟的地方安家落户,随后昌邑县的乡亲相继来投,人口渐增,从而形成屯落,聚落者为纪念家乡称此地为昌邑屯。
名称起源
1936年4月1日,侵华日军策划设伪满洲国吉林市昌邑区。日本投降后,1946年2月,建立昌邑区民主政府。
名称历史
清乾隆九年(1744),山东省昌邑县李家郜、西营庄、徐家官庄饥民逃荒来吉林城东五里许落户,形成屯落,按原籍取名昌邑屯,隶属奉天府永吉州。乾隆十二年(1747),永吉州改为吉林厅,昌邑屯隶属吉林厅。清光绪八年(1882),设立吉林分巡道,吉林厅改为吉林府,昌邑屯属吉林分巡道吉林府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吉林将军衙门改立行省,属吉林省吉林府。1913年,吉林府改为吉林县,属吉林县。1915年3月,吉林省城警察厅改为省会警察厅,昌邑屯划归省会警察厅第三警察区。1929年,吉林市政筹备处成立,警察区改为行政区,昌邑屯属吉林市第三行政区。东北沦陷时期,1936年4月,伪市公署成立。以昌邑屯为中心,将全市划为5个行政区,团山子屯、八家子屯、东大滩、向阳屯为伪吉林市属昌邑区。日本投降后,1946年2月,建立昌邑区民主政府;同年5月28日,国民党政府占据吉林市期间设立昌邑区,置区公所。1948年3月,吉林市解放;同年4月,将全市划为城内五区、城外五区。昌邑区为城内五区之一。1951年8月,恢复区政权,昌邑区改称第一区。1953年4月,撤销第二区(朝阳区),将其所辖的怡春里、文庙街全部及民主路、车站街大部划归第一区1955年4月,第一区改称昌邑区。1959年1月12日,昌邑区划分为昌邑、铁路2个人民公社。撤销通天区所属5个管理区,划归昌邑人民公社。1962年3月,撤销城市人民公社建制,恢复昌邑区。昌邑、铁路2个人民公社所属的分社并归昌邑区。1964年8月,哈达湾区并入昌邑区;同年10月,郊区的九站、头台子、新春、繁荣4个生产大队划归昌邑区置九站街道办事处,三道岭子、七家子、虹园3个生产队划归昌邑区哈达湾街道办事处。1969年1月,九站街道全部、哈达湾街道所属三道岭子、七家子、虹园生产队复归市郊区。1992年3月,原郊区的九站乡、孤店子镇、九站街道、双吉街道划归昌邑区。1999年2月,将九站乡、九站街道划归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。2000年1月,永吉县的两家子满族乡、土城子满族朝鲜族乡、河湾子镇、桦皮厂镇及船营区管辖的左家镇划归昌邑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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