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花乡街道

拼音

Huāxiāng Jiēdào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北京市

所在区县

丰台区

名称含义

光绪二十六年(1901),永定河决口,草桥一带村落被淹没,独黄土岗免遭水患,草桥附近居民逃来此地,并在此定居,带来种植鲜花技术,特产茉莉、玉兰,故名。

名称起源

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命名。

名称历史

1958年8月28日,成立了政社合一的上游人民公社。1959年元月,上游人民公社改名为黄土岗人民公社。 1981年,黄土岗公社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始了“政社分开”的尝试,成立了党政企三套班子:党组织为“黄土岗人民公社党委”,政权组织为“黄土岗乡人民政府”,经济组织为“黄土岗人民公社”。 1982年年底,成立了黄土岗农工商联合公司。 1987年,撤销黄土岗地区办事处。同年5月,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,突出地方特色,提高本乡花卉的知名度,报经市、区批准,由黄土岗乡改名为花乡。2010年6月,设立花乡地区办事处,乡政府与地区办事处实行“一套人马、两块牌子”体制,地区办事处兼有城乡两种管理职能,统筹管理辖区内的农民和居民事务。2021年7月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,撤销花乡(地区办事处),将原所辖区域进行区划调整,设立花乡街道办事处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