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坊区

名称

香坊区

拼音

Xiāngfáng Qū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黑龙江省

所在城市

哈尔滨市

所在区县

香坊区

名称含义

“香坊”名称源于有人在此开设的线香作坊。

名称起源

1938年,命名为香坊区。

名称历史

1895年修筑中东铁路,田家烧锅被收买作为铁路工程局驻地,西香坊被划为铁路附属地。1921年后,中东铁路沿线收归东省特别区哈尔滨市政管理局管辖。东北沦陷后,1933年7月,划归哈尔滨特别市。1938年7月1日,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,实施区制,设立香坊区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,香坊区隶属哈尔滨市。1950年2月,香坊区改为郊区。1953年1月,进行区划调整,实行市区与郊区分设,农村部分划归新设置的平房区(郊区)管辖,原香坊区城区改为城市区。1959年和1960年,将阿城县石槽公社全部和新乡、舍利公社的10个生产大队划入香坊区。1972年8月,将原滨江区的向阳、幸福、和平3个公社划归香坊区。动力区原属香坊区管辖,1958年11月,香坊区所辖的和平路、哈平路、安东、通乡、前进5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和朝阳、黎明两个乡划出,组建机电人民公社。1960年1月,更名为动力之乡人民公社(区)。1963年1月,改称动力之乡区。1968年11月,改为动力区。1972年8月,撤销滨江区,将朝阳、黎明公社划归动力区。2006年8月,撤销哈尔滨市动力区、香坊区,合并组建新的哈尔滨市香坊区。

香坊区

香坊区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