涿州市

名称

涿州市

拼音

Zhuōzhōu Shì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北省

所在城市

保定市

所在区县

涿州市

名称含义

因“涿水”(又称大清河,今白沟河)而得名。《水经注·圣水》:“涿之为名,当受涿水通称矣,故郡县氏之。”

名称起源

1986年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涿县,设立涿州市。

名称历史

战国为燕之涿邑地。秦置涿县,治今涿州,属广阳郡。西汉高帝六年(前201),置涿郡,涿县属涿郡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9),涿郡改为垣翰郡。东汉建武元年(25),复为涿郡。三国魏黄初五年(224),改为范阳国。七年(226),改范阳郡,为郡治。西晋泰始元年(265),范阳郡复为范阳国。东晋十六国时,涿县先后属后赵、前燕、前秦及后燕。北魏登国初(386),范阳国复改为范阳郡,领七县,治所涿县。隋开皇三年(583),撤范阳郡,涿县属幽州。大业三年(607),幽州改称涿郡,涿县属涿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),涿县属幽州。七年(624),涿县改名范阳县。天宝元年(742),改隶河北道范阳郡,至德四年(759),复属河北道幽州。大历四年(769),置涿州,领四县,州治在范阳县。五代,涿州属幽州藩镇。后晋天福元年(936),范阳县随涿州隶属辽境。辽开泰二年(1013),属南京道析津府。宋宣和四年(1122),隶宋,名涿水郡。金天会三年(1125),涿州隶金,属中都路。大定二十九年(1189),涿州领五县,治所范阳。元太祖十年(1215),涿州升为涿州路,辖七县。中统四年(1263),降为州,领范阳、奉先二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),撤范阳县并入涿州,属北平府。永乐元年(1403),隶属京师顺天府。清雍正五年(1727),所领房山县直隶顺天府西路厅,自此涿州无属县。1913年,涿州改称涿县,隶顺天府。1914年,随顺天府改称属京兆特别行政区。1928年,涿县改隶河北省。1937年7月,涿县被日本侵略军侵占后,11月成立日伪涿县公署,初为河北省直辖,旋即改隶保定道。1940年,伪政府设置燕京道,涿县属燕京道。1944年,涿县、固安等七县组成第一特别行政区,直隶汪伪国民政府华北政务委员会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,国民政府设第六督察区于涿县。人民民主政权1938年置涿县平汉铁路西部地区与涞水连壤地区组成涞涿县。1941年,涞涿县与房良县合并称房涞涿县。1944年,房涞涿县撤销,涿县西部地区与涞水平原地区组成涿县。1945年再组成涿良宛县。1946年2月新涿县、涿良宛县合并称涿县。1947年10月,再改称涿良宛县。1949年8月,路东涿良宛县与路西涞涿县合并,恢复涿县建制,隶河北省保定专区;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涿县属河北省保定专区。1958年,新城县、雄县及涞水县部分地区并入,县人民政府迁驻高碑店。1960年,属保定市。1961至1962年,新城、雄县、涞水县先后析出,涿县复原制,县人民政府迁回涿州,属保定专区。1968年,属保定地区。1986年9月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涿县,设立涿州市,仍属保定地区。1994年12月,原保定地、市合并为保定市,涿州划归保定市代管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