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振兴乡

拼音

Zhènxīng Xiāng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黑龙江省

所在城市

佳木斯市

所在区县

汤原县

名称含义

取“大力发展,增加活力”之意。

名称起源

因乡政府驻地振兴村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清初,在今沿江一带设有官庄“都卡屯”、“玛察屯”。1916年隶属汤原县第五区管辖。1939年6月,划归鹤立县管辖。1948年10月撤销鹤立县,划归汤源县,隶属吉祥区管辖,1950年改为第五区。1956年2月,设置振兴乡。1957年11月,划归鹤岗市管辖,1958年秋成立振兴人民公社。1965年7月,由鹤岗市划回汤原县。1984年7月,改称振兴乡。名称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