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揭阳市
拼音
Jiēyáng Shì
类别
地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广东省
所在区县
揭阳市
名称含义
位于揭岭之南,山南水北谓之阳,故名揭阳。
名称起源
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,平南越,复改其他地方为南海郡,揭阳为其属县之一。1991年12月,由国务院(国函〔1991〕84号)批准撤销揭阳县,设立揭阳市。
名称历史
秦之前系百越之地。秦始皇三十三年(前214),属南海郡。秦末赵佗击并桂林、象郡,建南越国,揭阳属南越国。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,平南越,复改其他地方为南海郡,揭阳为其属县之一。东晋咸和六年(331),分南海郡,其东部立为东官郡,揭阳属东官郡海阳县。东晋义熙九年(413),分东官郡,其时,今境内的揭东、揭西、榕城地域属海阳县,普宁、惠来地域属潮阳县。隋开皇十年(590),罢义安郡,撤海阳县,置义安县,揭阳属循州义安县。北宋宣和三年(1121),割海阳县所属的永宁、崇义2乡和延德所辖的龙溪、鮀江、鳄浦、蓬州4都重置揭阳县,属潮州。南宋绍兴二年(1132),废揭阳县,其地域并入海阳。绍兴八年(1138),析置揭阳县,仍属潮州。绍兴十年(1140),建县城,名榕城。1947年,属第六区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,揭阳县属潮汕专区。1949年10月19日,揭阳解放。1950年2至1991年12月,以汕头、潮州为中心的地级行政机构虽几经更名,区划几经调整,但揭阳、普宁、惠来等潮汕县(市)始终属之。1991年12月7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揭阳县,设立揭阳市,至今。
热门文章
南山街道
荆河街道
庙头镇
融水苗族自治县
迪庆藏族自治州
原阳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