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醴陵市

拼音

Lǐlíng Shì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湖南省

所在城市

株洲市

所在区县

醴陵市

名称含义

据《名胜志》载:“治北有陵,陵下有井,涌泉如醴,因以名县。”“醴”历代典籍释义为酒甜美的泉水。宋《元丰九域志》、明《大明一统志》和《湖广通志》等均见“醴陵有醴泉”的记载。清初醴陵贡士曹之璜《新建醴泉亭记》曰:“邑以泉故,得名醴,犹以长沙之名以星,衡之名以山,沅与湘之名以水也”。“陵”者,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注释《史记·夏本记》中称“大阜曰陵”。大阜即指土山、丘岗。故称醴陵。

名称起源

醴陵之名始于秦。东汉初置醴陵县。至今2000余年,醴陵之名一直未改。境域自古有名泉,多丘岗。因以其物产、地貌取名,故称醴陵。因盛产名瓷,雅称“瓷城”。

名称历史

秦属长沙郡。西汉置醴陵侯国,属长水国。东汉初置醴陵县,属长沙郡。三国时属吴之荆州长沙郡。晋代属荆州长沙郡。南朝宋时属湘州长沙内史,南朝齐以后属湘州长沙郡。隋大业三年(607),撤销醴陵县并入长沙县。唐武德四年(621),复置醴陵县。五代时属潭州。宋代属湖南路潭州长沙郡。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,升县为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),撤州改县,属湖广布政使司潭州。清康熙三年(1664),属湖南省长宝道长沙府。1912年,属湖南省湘江道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长沙专署。1952年长沙专署改称湘潭专署。1956年撤区并乡,全县辖2镇46乡。1958年,设16个人民公社。1983年,醴陵县划归株洲市管辖。1985年,醴陵撤县设市,由株洲市代管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