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互助土族自治县
拼音
Hùzhù Tǔzú Zìzhìxiàn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青海省
所在城市
海东市
所在区县
互助土族自治县
名称含义
互助土族自治县是全国唯一的土族自治县。寓意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之间相互和谐平等相处,互助友爱进步。其有传统儒家文化天地人之间“宽容、和谐及成人之美”的涵义,又有近现代仁人志士渴望华夏各民族之间“互助友爱、团结进步”的民主进步思想,也有“和谐发展,团结昌盛”的深刻内涵。
名称起源
自1930年始称“互助县”。藏语称这里为“贺尔川”、“贺尔郡”,意土族人民居住的地方。土族先民称“诺木斗”,意森林之地。孙连仲省长借“贺”音取“互”字,互字出自《论语·述而篇》“互相难与言句。童子见,门人惑。”子曰‘与其进也,不与其退也,为何甚?人杰以进,不得其往也',“助”字,连缀成“互助县”。
名称历史
古为羌族古地。汉属安夷县。隋唐时期属西都县、黄水县。宋元时期属西宁州。明清时期属西宁府(县)。史籍最早称这里“互人国”“葱谷”(内建有宗谷城,包括今整个沙塘川流域)、“甘夷川”(今丹麻镇、哈拉直沟乡境内)、“宜春水”(今五十镇、红崖子沟乡)。1930年,互助建县。1949年9月12日,互助县解放,隶属青海省人民政府。1955年,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。1960年4月5日至1961年8月,互助县隶属西宁市。1961年8月15日至1978年9月,为青海省直属县。1978年10月19日,青海省成立海东行署,互助县隶属海东行署,2013年2月,海东行署撤销后设立地级海东市,互助县属之。2000年,互助土族自治县辖1个镇、16个乡、4个民族乡。2001年3月19日,分别设立高寨镇、加定镇、南门峡镇和丹麻镇。2001年底,互助土族自治县辖5个镇、14个乡、2个民族乡,2个社区、295个村(牧)委会。2006年,互助土族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为撤销沙塘川乡和双树乡,设立塘川镇;撤销边滩乡,并入林川乡。2006年8月,互助县撤销边滩乡,并入林川乡,撤销五十乡,设立五十镇,撤销五峰乡,设立五峰镇,撤销双树乡、沙塘川乡,合并设立塘川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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