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新民镇

拼音

Xīnmín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重庆市

所在区县

垫江县

名称含义

取孙中山先生提倡的“新三民主义”之“新”“民”二字,故而得名。

名称起源

因境内地名“新民场”而得名。1994年1月更名新民镇,沿用至今。

名称历史

春秋属巴国,秦汉属巴郡,南北朝西魏始属垫江县。清顺治三年(1646),名新场,属太平里。乾隆元年(1736),属北里二甲。光绪四年(1878),为北里四甲。宣统二年(1910),属母安镇。1915年属第一区。1931年置新镇,属第三指导区,驻地新场。1940年,新镇与曹家乡合并置新曹镇,驻地新场。1941年,由新曹镇分置新民乡,属第三指导区,驻地新场改名新民场。1945年,新民乡属城新区。1958年6月,改置双河管区,为红旗人民公社驻地。1962年3月改置双河公社,1966年9月更名新民公社,1981年3月更名双河口公社。1983年3月置双河口乡,1985年6月改置双河口镇。1994年1月更名新民镇,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