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
拼音
Ēnshī Tǔjiāzú Miáozú Zìzhìzhōu
类别
地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湖北省
所在区县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
名称含义
因位于恩施县而得名。恩施,即雍正皇帝恩赐于施县之名,取皇恩泽布施地之义。据同治《恩施县志》:“明设施州卫,雍正六年称施县,雍正七年改称恩施”。
名称起源
1983年8月19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,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同时撤销来凤、鹤峰土家族自治县,恢复来凤县、鹤峰县,撤销恩施县,恩施县与恩施市合并为恩施市。
名称历史
春秋为巴子国地。战国为楚地。秦属黔中郡,汉属南郡、武陵郡。三国先属蜀,后属吴建平郡、武陵郡。西晋、南北朝宋、齐属建平郡、天门郡、武陵郡;梁属信陵郡;北周属秭归郡、业州军屯郡、清江郡。隋属巴东郡巴东县,清江郡清江县、开夷县、建始县。唐属归州巴东县、施州清江县、建始县。五代先后为前、后蜀所据。宋属归州巴东县、施州清江县、建始县及辰州、富州、高州、定州等许多小羁縻州。元属归州巴东县、施州建始县,南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,先后置散毛、唐崖、金峒、龙潭、忠建、毛岭、施南等土司,实行土司分治。元末明玉珍据蜀时,本区被其控制。明属夔州建始县,归州巴东县、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,南部地区仍施行土司制度,设有容美宣慰司,施南、散毛、忠建3个宣抚司。清初沿用明制。雍正十三年(1735),改土归流,置施南府,辖恩施县、宣恩县、来凤县、咸丰县、利川县,乾隆元年(1736),夔州府建始县划归施南府。1912年,废府设道存县。1915年,设荆南道。1926年,改荆南道为施鹤道,鹤峰直隶州改县划入施鹤道。1928年,改设鄂西行政区。1932年,改为第十行政督察区,巴东县划入,州域始为8县之治。1936年,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,辖区未变。1928年至1935年,州境部分地区先后属于巴归兴、湘鄂边和湘鄂川黔苏区,并建立苏维埃政权组织。先后建立有巴东县人民委员会,巴归兴县苏维埃政府,鹤峰县苏维埃政府,长(阳)巴(东)县苏维埃政府,建始县苏维埃政府,恩施县苏维埃政府,宣恩县苏维埃政府。红军主力撤走后,各苏维埃政府相继遭到破坏。1949年11月6日,恩施县城解放,建立湖北省恩施行政区,仍辖原8县。1979年12月19日,国务院批准建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,撤销来凤县,1980年5月21日举行成立大会。1980年4月20日,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鹤峰土家族自治县,撤销鹤峰县。1981年11月7日,国务院批准成立恩施市,市、县分设。1983年8月19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,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同时撤销来凤、鹤峰土家族自治县,恢复来凤县、鹤峰县,撤销恩施县,恩施县与恩施市合并为恩施市。1986年5月27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利川县,设立利川市。1993年4月4日,经国务院批准,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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