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

名称

天津市

拼音

Tiānjīn Shì

类别

省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天津市

名称含义

天津,即取“天子津渡”之意,意为天子经过的渡口,也称“津沽”、“津门”。

名称起源

据《天津卫志·序》称:“明永乐(朱棣)渡此,因赐嘉名”。建国后在天津南门外发现明嘉靖《重修天津三官庙记》石碑载:“明永乐二年(1404),成祖朱棣南下争夺王位,圣驾常由此济渡沧州,因赐名曰天津”。

名称历史

古为冀州地。秦于北部设无终县(治今蓟县),为右北平郡治。西汉设雍奴、泉州二县,属渔阳郡,无终县属右北平郡。三国魏因汉置。西晋改右北平郡为北平郡,雍奴、泉州二县改隶燕国。北魏初渔阳郡移治雍奴,太平真君七年(446),省泉州入雍奴。隋大业末改无终县为渔阳县,为渔阳郡治,雍奴属涿郡。唐初渔阳为蓟州治,雍奴属幽州。天宝元年(742),改雍奴为武清县。五代蓟、幽二州地入契丹。金大定十二年(1172),析香河县置宝坻县。明昌四年(1193),以富子口置靖海县(今静海县)。贞祐二年(1214),建直沽寨。元大都路领宝坻县,漷州领武清县,蓟州治渔阳县,清州领靖海县。延祐三年(1316),改直沽寨为海津镇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改靖海为静海,顺天府通州领武清、宝坻二县;河间府领静海县,渔阳县省入蓟州。永乐三年(1405),建天津卫及天津左卫。四年(1406),置天津右卫。弘治三年(1490),设天津道。清雍正三年(1725),改天津卫为直隶州,九年(1731),升州为府,并设天津县,为府治。清末直隶总督移驻天津。光绪二十六年(1900),西方列强入侵,天津被迫开辟九国租界,为中国设立租界最多的城市。二十八年(1902),直隶总督衙门迁津。1912年,天津改为县,属直隶省海津道。1913年,直隶省省会设于天津。1928年6月,天津改为特别市,此为设市之始;同年7月,直隶改称河北,省会仍设天津;10月,省会迁北平。1930年6月,天津改为直辖市;同年10月,河北省会再迁天津,遂改为省辖市。1935年6月,河北省会迁保定,天津又改为直辖市。1945年8月15日,日本投降后,天津仍为直辖市。1949年1月15日,天津解放,划为华北人民政府直辖市;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。1953年,天津县并入天津市。1958年2月11日,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;4月18日,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到天津。1966年5月,河北省省会再迁保定。1967年1月2日,天津恢复为直辖市。1973年,河北省蓟、宝坻、武清、静海、宁河五县划归天津市。1979年,设立大港区。1992年,东郊区改名东丽区,南郊区改名津南区,西郊区改名西青区,北郊区改名北辰区。

天津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