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隆县

名称

兴隆县

拼音

Xīnglóng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北省

所在城市

承德市

所在区县

兴隆县

名称含义

兴隆山原名兴龙山。此地地势较高,四周环山,恰似巨龙横卧柳河岸边,故名兴龙山。原大部区域为清东陵“后龙风水禁地”。1915年,开禁后,此地一时商贾云集,买卖兴隆,大兴土木,形成贸易中心,呈现一片兴隆繁华景象,买卖人为图吉利,将兴龙山改为兴隆山,寓意繁荣昌盛。

名称起源

1930年,析遵化、密云、蓟县地设立兴隆县。因境内兴隆山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清乾隆十六年(1751),始在孤山子(今县城北山)设营汛(兵丁营地)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始设总巡。1911年,属直隶省遵化州。1914年,属直隶省津海道遵化县。1920年,归京兆治。1921年,复归遵化县,成立兴隆山特别区,设办事处。1930年,建兴隆县,辖6个行政区和和1个特别区。1933年,兴隆隶属伪热河省承德县,设兴隆办事处。1938年,改兴隆办事处为兴隆县公署,属伪热河省公署管辖。1945年,在兴隆镇建立了县政治处(县委会)和县政府,属冀东行署十四专署。1949年,兴隆县划分10个区和1个兴隆镇,属热河省。1955年,热河省撤销,兴隆县隶属河北省承德专区。1960年,承德专区与承德市合并,兴隆县属承德市。1961年,恢复承德专署,兴隆县属之。1967年,属承德地区。1984年3月,兴隆县共设9区2镇40乡。1988年,撤9个区,建7镇13乡。1993年7月1日,承德专署撤销,兴隆县隶属承德市。

兴隆县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