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头镇

名称

沙头镇

拼音

Shātóu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江苏省

所在城市

扬州市

所在区县

广陵区

名称含义

因地处长江口,为周边沙洲之首而名。此地成陆前,处于“开沙”西北长江中,始为沙诸,生长芦荻,后因“开沙”冲刷殆尽,“开沙”西北露出一些沙洲,涨坍频繁,至明代成化、弘治年间(1465ー1505)所涨沙洲始定,复涨顺江,南新两洲。镇域在南新洲之西,后演称江洲、江心洲、北老洲、北洲。与北洲他乡连成一片的冲击平原,均成陆于明朝,按“开沙志”载,因位于“开沙”之西头,故名沙头。

名称起源

1993年12月,撤乡建镇,沙头乡人民政府改为沙头镇人民政府。

名称历史

按清《光绪江都志》载,乡境沙头晚清部分地区属丹徒县高桥七区外,其余地区属江都县第八港以南。1912年12月,成立县议会,下属市、乡议会(约等于乡),当时沙头乡、李典乡合称兴丰市。1929年,乡境划建虹接、忠兴、常家、再兴四个小组长。1947年10月,虹接、忠兴、常家、再兴并为“常兴乡”。1949年1月29日沙头、虹接、再兴、常家、忠兴五小乡隶属江都县北洲区。1956年4月,乡境分沙头、忠兴两乡,隶属邗江县北洲区管辖,当年9月,沙头、忠兴合并成沙头乡。1958年,建立沙头公社。1960年4月,沙头、李典两公社合并为李典人民公社,1961年12月,恢复沙头、李典两个公社。1973年,邗江县直辖人民滩大队划归沙头公社管辖。1983年8月,建立沙头乡人民政府,1993年12月,撤乡建制,沙头乡人民政府改为沙头镇人民政府。2003年10月,霍桥镇并入沙头镇。2011年11月,行政区划调整,从邗江区划出,隶属广陵区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