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界河镇
拼音
Jièhé Zhèn
类别
乡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山东省
所在城市
枣庄市
所在区县
滕州市
名称含义
明万历二十三年(1595年),滕县令赵邦清在白水河(今界河)南岸(今南界河北首)立碑一统,名界碑,以此为滕邹之界。至此白水河改称界河。因镇政府驻地位于“界河村”而得名。
名称起源
因镇政府驻地村名称而得名。
名称历史
秦属薛郡滕县,汉隶属鲁国蕃县,晋隶属彭城国蕃县,南朝隶属彭城郡蕃县,隋、唐、宋皆隶属彭城郡滕县;金、元隶属滕州,明初,隶属山东布政司济宁府滕县,明洪武十八年改属山东兖州府滕县,明正统年间滕县辖9乡87社,界河是当时的“使相乡东陈(北沙河)社、枣庄社”。清沿明制。进入中华民国,军阀混战,无一定政区。1931年县境部九区,界河镇是地五区的东部。南京民国政府期间的1941年,滕县划分为9个统区70个乡,界河镇是当时的五区界河乡、赵辛街乡、村设保甲制。1945年滕县解放,划分9个区,今之界河镇和龙阳镇同为滕县第七区。建国后1951年界河区改为界河乡,仍属滕县七区所辖。1955年9月七区改名界河区。1958年6月,全区撤区并乡,界河区划分为界河乡、龙阳乡、顾庙乡、司堂乡。是年10月,成立人民公社,四个乡合建“红旗人民公社”,社址设在南界河村。1959年十月公社调整改为界河、龙阳两个公社。1965年1月界河公社改为界河区。1984年3月改为界河镇至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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