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新塘乡

拼音

Xīntáng Xiāng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湖北省

所在城市
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恩施市

名称含义

据史资考证清时期属施南府出境要塞,在戎角设制管辖为“塘”编制,因是军事要地同时也管理地方事务,人们称之(衙门),由于戎角民叛反对清政府统制,加之明南王王观兴反清久占戎角塘,清政府久攻不下废止此塘,另测址建立新的塘实施管辖,故称新塘至今。

名称起源

以历史与时期综合命名。

名称历史

明乐年(1404)容美土司以清江以南(含红土、新塘、双河)新塘属容美土司领地,清雍正十三年(1735)“改土归流”恩施县属施南府,新塘属府下设的塘口,治所设戎角村(今衙门村)后迁至新塘,乾隆年间,恩施分为东、西、南、北四乡,编户三里,东回崇宁里,同治七年(1868)改为里甲制,新塘为恩施县巡检,分巡里甲四甲,四甲离城七十里周围一百八十里,东抵鹤峰州宝岩,南抵六甲城墙口,西抵五甲城墙口,北抵一甲赵家村,甲长70名,牌头170名,检巡四甲土著,流寓1828户,共计人口15380余人,新塘属历史悠久的乡。明清时期,曾设制过军队基层组织“塘制”,塘址原在今衙门村,后被南明王荆国公王观兴率部占领抵抗清庭,兵败,随之清政府将戎角塘撤迁于保水溪建立新的塘制,也是至今新塘之名也。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,废府设县,新塘隶属恩施县管辖,初袭里甲制后改保甲制,1932年9月新塘设区公所,1934年区下设联保、保、甲,1936年区公所改为区署,1937年撤保设乡,新塘属恩施县第二区。1940年至1949年10月新塘境内一镇二乡,即新塘所在地,“新塘”甲级编制下设16个保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新塘属贺龙领导的红三军创建湘鄂边苏区,建有恩施县苏维埃政府及区、乡、苏维埃政府,抗日战争时期为恩施县第二区。1933年5月贺龙领导的红七师成立恩施县苏维埃政府,新塘下辖5个区苏维埃政府,20个乡苏维埃政府。1949年11月解放,县人民政府成立新塘为新塘区人民政府。1953年3月调整行政区域,济安区(今双河)并入新塘区。1958年11月遵照中央精神,在农村成立人民公社,新塘为新塘人民公社,并废区乡制。1961年调整缩小人民公社规模,恢复新塘区建制,下辖山花、保水、五堡、龚家、黄村、前坪、黄石、双河、横栏、河溪、木栗等公社。1975年7月撤区并设扩大人民公社规模,新塘区分为新塘和双河两个人民公社,双河公社下辖5个管理区,新塘下辖6个管理区。1968年新塘区为新塘区革命委员会,1984年废止革委会,恢复区乡建制,设新塘区、双河区。1992年7月茶盘与前坪合并为前坪乡。1996年撤销区公所,设新塘乡、双河乡。2001年3月乡政机构改革新塘和双河,合并为新塘乡,下辖9个片区,50个行政村,翌年10月至2003年12月撤销片区村组合并,新塘原保水村与农科合并为新塘社区居民委员会,双河集镇为双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太山庙居民委员会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