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剑河县
拼音
Jiànhé Xiàn
类别
县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贵州省
所在城市
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
所在区县
剑河县
名称含义
剑河苗语称“构俄”。“构”指老人、长者;“俄”指彪悍之意。传古时此地有一苗族老人非常强势、彪悍,为苗人首领,族人势力强大,曾统领一方,故而得名“构俄”。
名称起源
剑河一名首见于乾隆《清江志》:“清江古名剑河,又曰长河”。苗语从古至今都叫勾俄。勾俄一名始于何年无考,其意也有多说:一曰:清水江至老县城处陡折而南,萦回如剑,因而得名剑河;二曰:一段传说所至,很早以前,一对青年男女,男名勾俄、女名欧仰,二人生死相爱,被迫逃往今地,世代繁衍,后代为纪念开山始祖,将住地称勾俄,并把后山叫欧仰。自张广泗征服苗疆后,才在临清水江边的勾俄设厅,取名清江厅。至1913年9月袁世凯命定全国县名时,因清江与江苏省清江县同名,于是用了“清江古名剑河”之说定名为剑河。
名称历史
元于今南明镇置楠木洞长官司,属思州军民安抚司。明洪武初置赤溪洞长官司(今南明镇),旋废。永乐元年(1403),复置,十一年(1413),划入新化府。宣德九年(1434),改隶黎平府。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),废长官司。清雍正七年(1729),始置清江厅,属镇远府。乾隆元年(1736),于柳霁设县丞。1913年,改清江厅为清江县,属黔东道,于柳霁置柳霁分县。1914年,因与江苏、江西清江县重名,以县境清水江古称剑河,更名今名。1936年,撤销柳霁分县。属第七行政督察区。1937年,属第一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,属镇远专区。1956年,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今。1958年,台江县并入。1962年,析出复置台江县。因三板溪电站建设,县城所在地柳川成库区被淹没。2003年2月,台江县革东镇划归剑河县。2007年,剑河县人民政府从柳川迁至革东镇。2016年从革东镇析出成立仰阿莎街道,政府驻地在城北社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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