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龙潭街道

拼音

Lóngtán Jiēdào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北京市

所在区县

东城区

名称含义

因街道位于龙潭湖畔,故名。

名称起源

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命名。

名称历史

明朝万历一崇祯年间(1573-1644)属崇南坊,清乾隆十五年(1750)属外城东城,宣统年间 (1909-1911)属外左四区, 1947年属外三区。1949年后,境内南部修建了三个人工湖,定名为龙潭湖。1953-1954年设火神庙民政干事工作组和夕照寺民政干事工作组,1955-1958年工作组改为火神庙办事处(亦称幸福大街办事处)和板桥新里办事处。1958年9月两办事处合并成立了龙潭办事处。1966年曾称光明街道革命委员会,1978年4月1日恢复现名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