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津河镇

拼音

Jīnhé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黑龙江省

所在城市

绥化市

所在区县

北林区

名称含义

河流上游由多股小溪汇聚发洒,河水时断时续。

名称起源

津河镇名称来源于境内的津河河名。

名称历史

清代,属呼兰城守尉管辖,请同治元年(1862)放荒招垦后,人口陆续增加,至清光绪元年(1875)已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集镇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,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。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设置津河区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设置津河镇,隶属绥化县管辖。东北沦陷后,初设津河保,1941年改设津河村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设置津河区。1946年10月,改隶绥东县。翌年6月,撤销绥东县,划回绥化县。1951年改为第七区。1956年4月撤区划乡,划分为津河、利民、东津、隆太4个乡。1958年8月,将该4乡合并成立津河人民公社。1961年又划分为津河、利民、东津、隆太4个公社。1984年3月,将津河公社改为津河乡。1985年3月,改为津河镇,名称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