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祁县

拼音

Qí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山西省

所在城市

晋中市

所在区县

祁县

名称含义

昭馀祁是古代泽薮的名称,泽,是指聚水的洼地。薮,是湖泽的通城,并有草野之义。泽薮合起来讲就是长满水草的积水地带。上古时期,全国有许多水泽湖泊,史称“十薮”或“九薮”,据《周礼·夏官·大司马·职方》记载:“....正北曰‘并州’,其山镇曰‘恒山',其泽薮曰‘昭馀祁’,从这个记载来看,在上古时期,山西省的中部是一片很大的长满草的积水地带,名叫昭馀祁泽薮。

名称起源

西汉初置祁县。以古昭馀祁泽薮而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春秋时属晋,晋平公二年(前556),将祁地赐给姬奚,祁地改为祁奚,城邑在古县镇。战国时属赵。秦属太原郡。西汉初置祁县,仍属太原郡。王莽改祁为示,隶属不变。东汉初,复置祁县,仍属太原郡。三国属魏国,属并州太原郡。西晋初,祁属太原国。西晋末年,先后被前赵、后赵、前燕、前秦、西燕、后燕统治。南北朝、北魏时属并州太原郡。北魏时属太原郡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)裁祁县。隋开皇十年(590)复置祁县,属并州。唐武德三年(620)于太谷置太州,祁县属太州。六年(623)废太州,仍属并州。唐开元十一年(723)改并州为太原府,祁县属太原府。五代十国,先后属后唐、后晋、后汉及北汉。宋太平兴国四年(979)属并州。嘉祐四年(1059)改并州为太原府,属太原府。金天会六年(1128),属河东北路。贞祐元年(1213)在祁县东南团柏镇置帻州,祁县属帻州。贞祐四年(1126)废帻州,改属太原府。兴定四年(1220)属晋州。元初复置祁县,废晋州,属太原路。元大德九年(1305)改太原路为冀宁路,祁县隶属不变。明属太原府,清属冀宁道太原府。1913年属中路道。1927年废道,直辖于山西省。1937年底,属山西省第四行政区。1938年4月属第三行政区,9月同时属第三、八行政区。1939年11月属共产党太行区第三专署。1946年太行六个专区,合并为四个专区,祁县属二区。1948年7月7日祁县解放。1950年8月,属榆次区专区。1958年11月10日祁县太谷合并,称太谷县,属晋中专区。1961年5月1日祁县、太谷分设,恢复原建置,隶属不变。1968年属晋中地区。1999年9月24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晋中地区成立晋中市,祁县属晋中市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