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双溪镇

拼音

Shuāngxī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福建省

所在城市

宁德市

所在区县

屏南县

名称含义

因地处东、北两溪交汇处,故命名为双溪(又名鹅湖)。因县城处于紫山之麓,城北盛产紫色陶釉土而著称,故别名“紫城”。

名称起源

因地理位置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原属古田县境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屏南建县后,县治设于双溪,属一都。1914年,属县城中区。1936年,属第一区,区公署驻双溪。1940年,撤区设12个乡镇,设双溪镇。1943年,全县合并为8个乡镇,设双溪镇。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属第一区,区公署驻棠口。1950年9月,属第四区,区公所驻双溪。1958年5月,撤区改设4个指导小组,设双溪指导组。1958年9月双溪指导组更名为先进公社,1959年5月又更名为双溪公社。1961年8月,全县划10个公社,设双溪公社。1984年10月,撤人民公社建制,成立乡人民政府,改生产大队为村民委员会,其辖区称行政村,改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。同年11月,改双溪乡为双溪镇,地名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