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翟家街道
拼音
Zháijiā Jiēdào
类别
乡级行政区
所在省份
辽宁省
所在城市
沈阳市
所在区县
铁西区
名称含义
相传在顺治年间,有一姓翟的庄头将此堡取名翟家,故此得名。
名称起源
相传在顺治年间,有一姓翟的庄头将此堡取名翟家。因此,2007年1月19日,辽宁省政府(辽政[2007]18号)批准: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、大青中朝友谊乡,设立翟家、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。
名称历史
1949年,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“关于废除国民党保甲制度”,建立人民政权的命令,成立马三家中心区,翟家地区隶属马三家中心区潘台分区。 1956年成立沈阳县,翟家地区划归沈阳县。 1956年,根据市人委(59)535号文件撤销沈阳县并入沈阳市,翟家地区划入铁西区管辖。 1962年,成立翟家人民公社。 1964年成立于洪区,翟家地区划入于洪区管辖。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改建为翟家乡政府,下辖11个村委会:曹家村、小于村、大于村、郎家村、翟家村、土台子村、壕上村、大挨金村、小挨金村、下地村、东胜村,辖区面积34.4平方公里。 1999年,辽宁省人民政府(辽政[1999]69号)批准:撤销翟家乡,设立翟家镇。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:翟家镇 20413人。 2002年5月,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,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,设立铁西新区(不是正式行政区)。 2003年8月,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。 2005年5月成立翟家新社区。 2007年1月19日,辽宁省政府(辽政[2007]18号)批准: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、大青中朝友谊乡,设立翟家、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。(实际由铁西新区代管) 2007年1月31日,辽宁省政府(辽政[2007]21号)批准: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、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。 2015年12月成立中央大街社区。 现今翟家街道办事处下辖11个村及两个城市社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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