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川县

名称

剑川县

拼音

Jiànchuān 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云南省

所在城市

大理白族自治州

所在区县

剑川县

名称含义

一说:因“川”为境内湖泊水列川形(即湖尾水曲流三折)势若剑锋,形如川字。二说:因“剑”是古代居于此地的一个部族的族称,又因该地为能铸剑的民族居住的地方;西枕老君,东屏青崖,山镇金体,故而得名剑川县。

名称起源

一说因境内湖泊;二说因老部落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东汉时期,剑川地处永昌郡比苏、遂久之间;蜀汉属庲降都督云南郡;东晋、宋、齐时期,剑川又处于宁州东、西河阳郡之间;唐初属剑南道、姚州都督府,介乎眉邓州、洪郎州之间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以后,皮罗阁统一六诏,成立了以西洱河地区为基地的南语国。邓赕、浪穹、施浪三诏北退至今地,联本地矣罗识诏(或族)合称“剑浪诏”,与南诏抗衡。至唐德宗贞元十年(794),异牟寻收复了铁桥(今巨甸)以南大片土地,设剑川节度(治所在铁桥),此地属剑川节度辖;后晋高祖元年(936),此地设义督险,仍从剑川节度辖;宋大理时期此地属谋统府辖,设剑川节度又“兼置义督险”,元宪宗七年(1257),设义督千户,至元十一年(1274),改设剑川县,隶鹤庆州,二十三年(1286),改属鹤庆路;明洪武十七年(1334),剑川县升为剑川州,隶鹤庆府,乾隆三十五年(1770),废鹤庆府,剑川改属丽江府;1913年,剑川州改为剑川县;1914年划属腾越道,道废后直属省。1944年,属丽江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4月2日,剑川解放,8月1日,设县人民政务委员会,10月1日,改设为人民政府。名称沿用至今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