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称

焦店镇

拼音

Jiāodiàn Zhèn

类别

乡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河南省

所在城市

平顶山市

所在区县

新华区

名称含义

元末,宋代名将焦赞后代兄弟二人躲避战乱至此,开客栈谋生,取名焦家店,后经营有方生意兴隆,人口聚集形成村庄,以焦家店命名,演称焦店。

名称起源

因自然村焦店得名。

名称历史

古为豫州地。西周时属应国。汉代属河南郡。宋、元、明、清属汝州。1947年划入宝丰第六区。1949年设焦店乡。1955年设立中心乡。1956年撤销中心乡,设立西高皇乡、姚孟乡、井营乡,属平顶山矿区。1958年西高皇乡、姚孟乡、井营乡合并成立西高皇乡幸福公社,属平顶山市。1961年分为矿工路公社、西高皇乡农业公社、新新街公社、井营农业公社、姚孟公社5个小公社。1966年西高皇乡农业公社改为红旗公社。1979年红旗公社改为焦店公社,属郊区。1983年改设乡。1993年划入新华区。1996年改置焦店镇。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