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

名称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

拼音

Kālāqìn Zuǒyì Měnggǔzú Zìzhìxiàn

类别

县级行政区

所在省份

辽宁省

所在城市

朝阳市

所在区县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

名称含义

喀喇沁系蒙古部落名,为“保卫”、“看守”之意。

名称起源

1957年,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喀喇沁左旗,设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。沿用喀喇沁左旗之名。

名称历史

辽统和四年(986),置阜俗县,治今大城子镇,后为利州治。元至元初废阜俗县入利州。明洪武二十六年(1393),置营州中屯卫,属大宁都指挥使司。后金天聪九年(1635),置喀喇沁左翼旗(治所官大海,后移南公营子)。清乾隆三年(1738),在喀喇沁左翼旗地内设塔子沟厅,专管汉人事宜。乾隆四十三年(1778),改塔子沟厅为建昌县,隶属承德府,实行“蒙汉分治,旗县并立”。1912年,境内汉族初属直隶省(今河北省),后属建昌县。1914年,因建昌县与江西建昌府重名,又为大凌河发源地,故改建昌县为凌源县。1931年,属凌南县。1940年,撤销县制,蒙、汉统归喀喇沁左旗管辖。1946年,抗日战争胜利后成立喀喇沁左旗人民政府。1948年,结束蒙、汉分治。1949年,旗政府从公营子(今南公营子)迁至大城子。1956年,属辽宁省。1957年10月8日,国务院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,撤销喀喇沁左旗,设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。1958年4月1日,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成立,属朝阳市。1964年,属朝阳专区。1970年,属朝阳地区。1984年,复属朝阳市。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

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

本文来源:中国•国家地名信息库